2013年2月4日 星期一

年節贈禮「藥」五不,讓你健康又幸福


亞東醫院藥劑部 蕭博文藥師

    農曆春節新年是傳統饋贈親友禮品迎春賀歲的節日,許多人往往傷透腦筋,對於號稱以健康為取向的禮究竟該如何選購,才能有益健康,而不是花了大錢,反而「有礙」健康呢?
    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定義,食品的形態並不限於傳統食品的外觀,例如日常食用的蔬果肉類,還包括被加工製造的錠狀、膠囊狀、粉狀或口服液狀的食品,所以可見得不一定外觀像藥物的,就一定是藥品,具有藥效;另外,依照健康食品管理法的定義,所謂健康食品是「提供特殊營養素或具有特定之保健功效,而非以治療、矯正人類疾病為目的之食品」,其中所宣稱的特定保健功效必須經過衛生署認可,至目前為止衛生署已確認公告13 種保健功效,當廠商所製造的食品要能申請變更為健康食品前,需提出相關文獻佐證,經過衛生署審查通過後才能稱之為健康食品,一般食品若任意標示、自行宣稱為健康食品,或標榜具有健康食品之保健功效,可是違法的行為。通過政府健康食品認證的產品,在包裝上會有衛生署核發之許可證字號之「小綠人」標章(如下圖),這就是健康食品的身分證,提供民眾在選購健康食品時的辨識參考,才能讓大家吃得安心又健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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