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5月21日 星期一

領到藥要注意哪些地方呢?


領到藥後你有仔細看藥袋上的資訊嗎?前陣子家裡小孩不舒服到診所看醫師,拿藥之後發現所有的藥都混合在ㄧ起,而服用的說明書也只有小小的ㄧ張,因此根本無法分辨哪顆藥的用途是做什麼。由於有些緩解症狀的藥物不ㄧ定是需要一直服用,所以只能當場請診所藥師說明。
衛生署不餘遺力的推動用藥安全,希望民眾能清楚知道服用的是什麼藥物,並能自我檢視所拿藥物對不對,有沒有拿錯別人的藥,使用這些藥物有哪些須注意,以達自我照顧。因此不是一張小小的說明書就能描述這麼多的藥物資訊,而必須ㄧ藥ㄧ袋才能完整標示。
完整的藥袋標示須符合醫療法及藥師法的規定,含十三項必須標示的項目,包括病人姓名、性別、藥品名(包含學名及商品名)、劑量、數量、用法、用量、警語、醫療機構名稱、地點、電話、調劑者姓名及調劑年、月、日。另外也建議將適應症、副作用及用藥指示可以納入在藥袋的標示,有些醫院甚至於還提供藥品外觀、藥品中文名、用藥圖示、衛教資訊等,無非是希望能讓病人獲得更完整的用藥資訊。
下次領到藥後,大家一定要看清楚藥袋上的標示完不完整,若不清楚一定要當場諮詢藥師,才能保障自己的用藥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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